根据《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上远程网络复试。
2. 复试时间为 5 月 14 日、15日。
二、远程网络准备
为了顺利进行复试,请考生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1. 复试环境
请预备可保持网络通畅、稳定的相对封闭、安静的房间(网络推荐有线方式),考生应注意着装,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等进入或旁观。
2.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我院采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视频软件平台为Welink或腾讯会议,首选Welink,一旦Welink出现故障,马上转移至腾讯会议。
考生应准备一台个人电脑及独立USB摄像头两个。原则上摄像头应为高清自动对焦摄像头,分辨率达1080P(1920*1080像素),如摄像头未配备麦克风需另行准备麦克风。主机位与次机位摆放需要保证复试所在地无死角,复试过程中应考虑将电话呼叫转移或开启飞行模式后仅启用WIFI功能等措施避免电话呼入干扰复试。
前机位为主机位,后机位为次机位,可360旋转移动进行环境监测,电脑上必须安装Welink和腾讯会议,复试前注意检查电源设备,保证设备和手机有充足的电量供应,联系手机必须保持畅通。
3.学院将于复试前与考生联线进行视频演练测试,请考生提前一周准备好设备并作好调试,等候联线通知,按要求进行测试。提前测试和现场复试当天均须查验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提交复试预审电子材料
以下材料扫描件按 PDF 格式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rar,要求5月8日前发往chemjwb@scu.edu.cn。我院将于复试前进行材料预审。
1. 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3. 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
4. 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 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
6. 个人综述,包括自我评价、专业志趣、专业、职业规划等;
7. 手写签名的《四川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 其它材料(按需提交)
⑴ 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⑵ 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⑶ 士兵退役计划考生,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注:所有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
四、复试内容:
时间:2020年5月14日8时-2020年5月15日18时。
考核内容:个人陈述(5分钟的PPT,面试时自述分享屏幕,包含本人简介、专业背景及研究计划等),专业知识问答(含随机抽题),专业素质及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五、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公式:S总=(S初/5)*70%+S复*30%
六、复试收费标准: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不收取复试费。
七、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 寸照片贴体检表)。 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我院。
收件人:姜林(02885410765)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八、复试名单: 见附件2
九、咨询联系方式: 028-5410765
十、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在研究生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人:谢均、刘波
成员:肖波、姜林
投诉电话:028-85410139。
注: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2020年5月1日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对象
2020年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化工学院且满足兰州大学公布的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化学化工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前公布。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外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三、调剂原则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本次复试时间为5月10-11日。5月6-7日安装钉钉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5月9日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院系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做好沟通。
(二)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本科三年成绩单》、考生自述(包括英语水平、攻读研究生期间计划)。
2.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以“调剂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命名,于5月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费用: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费,费用标准为5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院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网络缴费二维码详见附件4)。
(四)体检: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成绩公布:5月12日,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以及招生计划,确定本专业招生拟录取名单。
(七)确定导师:拟录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导师沟通,通过相互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也可在开学后与导师见面沟通后确认导师。要求每一位考生必须且只能确认一名导师。
五、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知识口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口试成绩80%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
最终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60%+复试成绩×40%
各项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专业综合知识口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最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过程中违纪处理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七、奖学金在入学以后统一评定。
八、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5285
学院申诉邮箱:hxdwb@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学校申诉邮箱:yzb@lz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0931-8915285 传真:0931-8912582
联系人:杜老师
电子邮箱:duxx@lzu.edu.cn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学科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政审表除外)至我院接受审查,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于2020年5月5日下午18点前发送邮件至dchembio@xmu.edu.cn。
1.请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告知书》,将这2份材料打印签名,并拍照回传。若无条件打印,通过手写上述《承诺书》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晰可见。
2.向报考学院提交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最迟必须于复试后两周内提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请打印至少2份以上,1份在复试期间出示,另1份备用);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空表详见附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
(1)对于部分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如考生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可先提交有考生签字及按手印承诺书,并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给我院。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方式和要求
1.考核内容为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需要用到两个有摄像头的设备)。
双机位要求如下:“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要求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考生将手放置于桌面上,考试桌面、考生上半身和双手在面试全程均处于摄像头视野范围内,不得离开。“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开启静音模式,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要求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3.复试场所要求为独立、安静的空间同时具备稳定的宽带或者网络,并保证该网络在复试时间段仅考生本人使用。复试设备尽量通过有线宽带接入互联网,多人共用无线网络可能造成远程复试音频、视频卡顿甚至断线。复试期间,要求考生桌面整洁,无其他与考试不相关的物品。
4.第一机位复试设备首选电脑,iPad或者手机备用。推荐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试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确实没有电脑可使用手机。无论使用电脑还是手机,必须保证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清晰可见;建议购买三脚架自拍杆用于安装手机作为第二机位设备。
5.考生端严禁录音、录屏、录像,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
6.若家庭不具备独立、安静的考试环境,或者没有网络条件达不到远程复试的要求,请自行安排有稳定宽带且安静、独立的场所参加考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面试所需的电脑、手机等软硬件设备均由考生自行准备。
7.对于因家庭非常困难且无法借到设备等原因确实不具备远程复试硬件条件的考生,请提交一份详细情况说明(电子版),于2020年5月3日18点前发送邮件至huaxue@xmu.edu.cn,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否则视为可实现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硬件条件。
三、远程复试全过程模拟演练 我院将于2020年5月6日-8日召集所有考生与复试工作人员按照真实的复试过程开展模拟演练,后续将会有详细的邮件通知,敬请关注!
四、复试软件 我院统一使用随会(官网:https://www.suimeeting.com/)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软件,即第一机位软件。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官网:https://meeting.tencent.com/)作为候考室软件,即第二机位软件。请同学们提前下载好相关软件。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邮寄 考生需要邮寄的材料包括: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体检表、政审表。
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思明校区),361005,吴老师收,0592-2182803,请用邮政(EMS)快递,寄达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
七、复试名单 此为第一志愿上学校线并上所报考专业线的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专业内调剂参加所调剂专业复试名单将在5月3日前公布。
八、复试时间安排 5月11日—12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邮件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化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王鹏、应伟清
副组长:史炳锋
成员:王敏、潘贤林、陆展、王从敏、王勇、苏彬、金一政、黄珍珍、俞滨
申诉联系人:潘贤林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1927;电子邮箱:pxl@zj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
按照2020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办法,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0703化学 | 55 | 55 | 80 | 80 | 356 |
根据学校政策,上表所列分数线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排名。不接受调剂。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其中已 录推免生人数 | 除推免 外招生名额 | 复试人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
0703化学 | 85 | 55 | 36 | 48 | 1:1.3 | 含4个科研院名额 |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
(一)复试时间:2020年5月12日 (周二)上午8:15开始
(二)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复试总分等于综合面试分。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1. 专业英语文献阅读、翻译;2. PPT展示:自我介绍,主修课程及成绩排名情况、获奖情况及已开展的科研训练情况等,不超过8分钟;3. 面试组提问。
(三)复试材料:
请在5月10日17:00之前,将复试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huang123@zju.edu.cn。
电子版材料包括:PPT、大学成绩单或成绩排名及其他能证明自己学术和科研水平的材料证明(如发表论文的首页、授权专利证书以及其他奖励证书等)。
五、录取
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 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2020年5月10日之前,所有考生须在“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151)。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系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到我系。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系联系。
八、注意事项
1、请提前下载好“钉钉”,熟悉相关操作。
2、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约20分钟,间隔5分钟左右。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请务必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
如考核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对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咨询联系人:黄老师,0571-87951352,huangzhenzhen@zju.edu.cn
浙江大学化学系
2020年5月5日
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复试方式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口试方式进行。
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我院已公布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全部通过网络口试方式进行。专业课笔试由考生自选题号并根据题目作答、综合素质面试由考生回答复试专家提问。
二、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须符合《山东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提交:
我院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考生于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009chem@sdu.edu.cn(压缩文件包以考号后六位+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
1.《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三、资格审查”所列材料1-10项。
2.《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因疫情无法盖章者可延后提交)
3. 《山东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准备情况统计表》
4. 《考生复试承诺书》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备注 |
4月25日 | 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 详见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 | |
5月17日 | 公布分组及复试顺序号 | 1.化学一级学科复试1组43人 2.化学一级学科复试2组42人 3.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含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专业学位)复试组47人 | |
5月18日上午8:30开始 | 上午复试 |
复试 | |
5月18日下午13:30开始 | 下午复试 | ||
5月20日 | 公示复试结果 | 详见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 |
五、录取
1.招生计划
单位名称 | 专业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学术型 | 070300 | 化学 | 59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学术型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专业学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53 | 含面向油气资源行业的高端胶体化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培育项目计划15个 |
化学与化工学院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学术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11 | |
化学与化工学院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专业学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9 | 含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计划5个 |
2.复试及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按我院已公布《化学与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执行。
3.拟录取排名及调剂顺序:
(1)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对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在一级学科层面,按拟录取排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拟录取排名顺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生源不足专业(方向)接收调剂考生顺序如下:
①院内调剂考生:未被原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按照拟录取排名顺序进行调剂录取;
②校内调剂考生:
a、未被原报校内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由我院组织面试,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调剂录取;
b、未达原报校内招生单位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由我院组织复试,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调剂录取;
③校外调剂考生: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由我院组织复试,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调剂录取。
4.我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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