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这场事故,郭宏振两年即可完成学业,和当时的女朋友结婚生子,找到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还能时不时贴补农村老家的父母。然而,现在的他右眼失明,左眼视力0.01,脸部多处疤痕,不仅女友离他而去,处处求职碰壁,之前一直说要承担医药费用的学校也“变了卦”,今年4月8日起,学校不再支付郭宏振医药费、生活费,郭宏振不得已将母校诉至法院。
戴着眼片,郭宏振失明的右眼看起来略显正常
5月9日,郭宏振诉东华大学一案一审在上海长宁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中,责任认定和医药费金额等成为争议焦点,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指导师弟做实验发生爆炸
爆炸事故中3名研究生受伤
东华大学官方微博曾在事发当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30时左右,学校松江校区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3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化学实验过程中引发爆炸。师生立即拨打110和120,并进行现场紧急处置,3名受伤学生被及时送医诊治。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校领导及时赴医院看望受伤学生,派出所和安监部门到达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2016年9月23日东华大学发布的情况通报 截图
郭宏振是2015年从广东一所大学考研进入东华大学生物工程专业。从研一开始,按照导师的要求,郭宏振选择了石墨烯功能材料研究方向。这个专业就业前景不错,郭宏振信心满满地想在这个领域做出点成果。
像很多高校一样,郭宏振所在的实验室,也有传帮带的传统。以发生爆炸事故的制备氧化石墨烯实验为例,研一时,郭宏振曾在导师和师兄的指导下做过这个实验,所以,当自己研二,导师说研一学生不懂可以向自己求助时,郭宏振并未多想,就满口答应。
据郭宏振回忆,当天上午,自己正在做静电纺丝实验,师弟李强、赵云乐在同一实验室做制备石墨烯实验。由于两人刚进实验室不久,对实验流程不太熟,郭宏振先是给二人打印了实验流程图,帮忙找来了降温用的冰、温度计、铁架等实验耗材,就去忙自己的实验去了。在两个师弟实验过程中,郭宏振曾建议两人前往导师处看实验视频教程,但是两人并未看到。
郭宏振告诉记者,该实验需要接触浓硫酸、浓硝酸等化学危险品,为此,同实验室的另一位师兄专门找来了一双塑胶手套,至于护目镜等防护装备,不光自己没见过,也没听导师说过要戴。实验过程中,两位师弟问他如何向锥形瓶里添加高锰酸钾时,由于是二人主导实验,郭宏振并未看温度计(实验要求,温度需要控制在5℃,当时温度超过这个温度),就向锥形瓶里添加了高锰酸钾。
一瞬间,爆炸发生了,面向实验台的郭宏振刹那间两眼什么也看不到了,混乱中,郭宏振摸着墙壁跑出来呼救,由于现场乱作一团,加上实验室并没有冲淋装置,郭宏振无法用清水冲洗眼睛,并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在医院住院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2016年9月2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上海市东华大学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受访者供图
据郭宏振介绍,此次受伤的另外两名学生是当时正读研一的两名学生,“他们都是我的师弟,其中一位住院观察了十天,半年后完全恢复,另外一师弟,仅受轻伤,无大碍。这两位师弟都已经于2019年前毕业。”
同年12月,经司法鉴定,郭宏振在该次事故中左眼重度视力损害,右眼盲目五级,构成四级伤残;面部增生性皮肤瘢痕形,且已构成八级伤残;右侧眼睑轻度畸形,构成十级伤残;张口受限一度,构成十级伤残,伤后可酌情予休息期至定残前一日,营养期240日、护理期240日,后期可遵医嘱进行瘢痕整形治疗。
郭宏振自费做的伤残鉴定报告
“我们所研究的课题是受某基金资助,但受伤不能进行工伤鉴定,没有保险,接下来的一切生活都没有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学校将我送到医院抢救,并支付了十余次住院的治疗费用。但是,由于涉及到将来的手术治疗费用以及其它赔偿项目,和学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郭宏振称。关于事故原因,学校的调查结果郭宏振也不认可,故他将东华大学诉至法院。
爆炸事故原因存在争议
爆炸后,东华大学出示了一份关于此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是学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保卫处的调查和学院相关老师的自查报告,分析得出的事故原因报告。
该报告指出的事故原因为,郭宏振在添加高锰酸钾时违反了导师提供的实验操作流程,爆炸发生在郭宏振添加高锰酸钾时,当时溶液温度过高。影响伤害程度的因素,还有他们在实验时没有佩戴护目镜,以及没有拉下通风橱的安全门进行防护。
郭宏振对学校做出的事故原因报告表示不认同。“实验室内有通风橱,但通风橱无法正常使用,4114室实验室无护目镜。”郭宏振说,从进入实验室开始,学校未曾进行任何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也没有相关防护设施。“事发前几天,学校化工楼曾发生酸灼伤事故,但学校并未进行整改,只是在QQ群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此外,并未采取任何措施。”
因此,郭宏振认为,学校应当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对赔偿金额等意见不一
案件仍在审理
据郭宏振说,事故发生后,学校方面曾多次表示,会对郭宏振后续的治疗费、生活费等负责到底,一看学校这态度,郭宏振和家人也想着尽快治好眼睛,并未多想。这期间,郭宏振和家人曾向学校提出前往北京、广州等地就医,但学校以上海的医疗资源已经足够优质为由,拒绝支付前往外地就医的费用。郭宏振和家人只能自行前往北京301、同仁医院、广州中山眼科医院等地自费就医。
原本,郭宏振的学制是两年,2017年6月即可毕业的他,因为这场事故受伤,延期到2019年6月才毕业。
可毕业后,郭宏振告诉记者,学校的说法是,自己不再是学校的学生,以后不能再为他支付相关费用了,同时,聘请了律师和郭宏振交涉,提出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郭宏振的赔偿问题。
因此,郭宏振将学校诉至法院。其请求法院判令东华大学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共计约170万元,东华大学承担事故的全部侵权责任。
庭审中,东华大学的辩护律师称,郭宏振在此爆炸事故中存在过错,校方无过错,不同意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校方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校方同意根据公平原则承担责任,责任比例由法院依法认定,校方已为郭宏振垫付了费用,希望在赔偿的款项中一并抵扣。
双方就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数额,分别发表了意见。郭宏振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件仍在审理之中,未当庭宣判。
来源 | 本文募格学术整理自上游新闻、海报新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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