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张原 李宁馨 实习记者魏天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市场有巨大发展潜力,但消费需求扩大的同时,国内很多化妆品生产企业却面临停产整顿的困境,是假冒伪劣吗?”郑春阳委员调研后发现,这与现行环保监管政策直接相关。他呼吁改革现行政策,促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郑春阳在调研中发现,建立化妆品工厂,需要到当地发改委立项,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国家发改委参考行业发展和污染程度,2019年8月修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各地发改委也随之出台了相应政策,对化工类企业限制较多,一般需要在有专门排污处理设施的少数化工园区才能立项,很多化妆品工厂不在化工园区内,已被要求搬迁或停产整顿。此外,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企业建设立项需编制严格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与化学原料制造等属于同一级别,该分类严重束缚了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为此,郑春阳建议,从政策角度,国家及各地发改委应相应调整化妆品的立项审批政策,减少发展限制,降低化妆品企业污染风险等级,与化工类企业区分开,更合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对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进行分类管理,降低污染小的化妆品制造的评价类别,实施登记表管理。从监管角度,他建议细分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类,继续分出彩妆类等产品类别,根据原料使用和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的清洁生产标准,让化妆品生产过程更环保并避免一刀切。
“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化妆品制造属于门类C制造业、大类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类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而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在门类C中是独立大类,这阻碍了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的推行。”郑春阳建议,下次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时,将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独立出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与食品、医药等并列,便于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的推行,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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