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1〕93号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蒸汽裂解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聚乙烯装置、丁辛醇装置、冰丙烯酸装置等一系列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以石脑油、正丁烷等为原料生产乙烯、丙烯、裂解汽油、纯苯、混芳、乙二醇、聚乙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冰丙烯酸、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辛酯、辛醇、新戊二醇、柠檬醛等产品。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44387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扣除原料用能不高于1149497吨标准煤(当量值);项目蒸汽裂解装置(单位乙烯能耗)、蒸汽裂解装置(单位双烯能耗)分别不高于580.16千克标准油/吨、359.23千克标准油/吨;聚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19.28千克标准油/吨;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不高于168.43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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