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其中,《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3-15)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
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他氟前列素、他氟乙酰胺、曲伏前列素为新增禁用物质,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9项制修订项目情况汇总表
2.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
5.光反应性活性氧(ROS)测定试验方法
6.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U937细胞激活试验方法
7.皮肤吸收体内试验方法
8.28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9.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10.90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11.扩展一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
12.两代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方法
13.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
14.化妆品中二甲硝咪唑等120种原料的检验方法
15.化妆品中二硫化硒的检验方法
国家药监局
2024年3月18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1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2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4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号通告附件15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详见附件2-16)为新增的牙膏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牙膏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5项制订项目情况汇总表
2.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
3.牙膏中汞的检验方法
4.牙膏中铅的检验方法
5.牙膏中砷的检验方法
6.牙膏中镉的检验方法
7.牙膏中锂等37种原料的检验方法
8.牙膏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
9.牙膏中甲醇的检验方法
10.牙膏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
11.牙膏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
12.牙膏中菌落总数检验方法
13.牙膏中耐热大肠菌群检验方法
14.牙膏中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
15.牙膏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16.牙膏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验方法
国家药监局
2024年3月18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1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2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4 .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6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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